四川省广元中学2022年秋季学期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四川省广元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等7个学科16名教师。现将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广元中学主要领导为组长,市教育局分管领导、广元中学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教育局相应科室以及广元中学相应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聘对象
高中语文学科教师4人、数学学科教师3人、英语学科教师2人、物理学科教师2人、化学学科教师1人、生物学科教师3人、体育学科教师1人。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四川省广元中学2022年秋季学期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2022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③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④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④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⑤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⑥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⑦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⑧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⑩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至报名第一日(2022年7月21日)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教师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2年7月21日至7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四川省广元中学博学楼三楼314办公室(广元市利州区电子路353号)。
(二)报名程序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地填写《四川省广元中学2022年秋季学期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请考生直接从广元市教育局、四川省广元中学官网下载,网址:***;***)的各项内容(一式两份),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应届硕士研究生若暂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就读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四川省广元中学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核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考核资格。
五、综合考核
(一)考核方式:采取学科试讲和专业答辩相结合的方式,每科100分。考核总成绩=学科试讲成绩*60%+专业答辩成绩*40%。考核总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核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考核总成绩相同的,以学科试讲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学科试讲成绩仍相同的,确定为并列名次进行加试。
(二)考核时间:具体时间详见官网通知。
(三)考核地点:四川省广元中学(广元市利州区电子路353号)。
考核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广元市教育局官网(***)和四川省广元中学官网( ***)公布考核成绩及排名和体检相关事宜。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由广元中学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广元中学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同时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有关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由广元中学根据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的综合表现,决定是否递补。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察
广元中学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在考察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由学校研究确定。如需递补,报请广元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按照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
八、公示
经综合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广元市教育局和广元中学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执(职)业资格、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送交广元中学(原为在职人员的,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广元中学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条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报考者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公示无异议的2022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如本人2022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将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报名者需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扫码、测温、登记、核验信息后方可入校。
十一、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招聘中,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事宜,请向四川省广元中学咨询。未尽事宜,由四川省广元中学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
佘老师:18781277358
(二)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广元中学纪检组:(0839)3303638
市纪委监委派驻广元市教育局纪检组:(0839)3239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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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中学
2022年7月13日